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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税务师协会公告

按照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18年第008号》如下,望采纳。
一、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
(一)考试科目为五科,即: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法(二)》、《涉税服务相关法律》、《财务与会计》、《涉税服务实务》。
(二)《税法(一)》、《税法(二)》章节内容部分调整。国际税法内容由《税法(一)》调整到《税法(二)》;土地增值税内容由《税法(二)》调整到《税法(一)》。详见《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(2018年)》。
(三)《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(2018年)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审定,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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